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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开展“红盾”行动 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2011-02-15 15:37:59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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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假结束后,不久即将迎来春耕春种的季节。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切实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持续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

通知表示,2011年是我国农业发展形势异常严峻、情况异常复杂的一年,夺取农业丰收、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面临着很多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保持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在高基数上继续前行,进一步实现农产品供给和市场价格在高变数中保持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工作非常繁重。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提升农资质量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农业丰收的重要保障。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篇布局之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更加自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红盾护农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应对当前南方低温和北方干旱等不利气候影响的重要手段,按照监管与服务、发展、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在红盾护农工作中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努力做到“五个更加”,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这次行动将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农时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提前部署,周密安排。要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主产区、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要突出重点品种,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重点;要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要突出重点农时,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红盾护农保秋种”三次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加强市场巡查,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资消费安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书面向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上半年,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要进一步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足职能,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市场巡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制度,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结果客观。要注重发挥农业、质检等部门的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把检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实现结果共享,要根据市场巡查、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情况,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合格的农资。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农资经营者全面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努力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要与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者和农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引导农资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履行质量承诺、严把农资质量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

通知强调,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

来源:中国日报  (深度报道记者 胡永启) 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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