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2日)下午,市政府烟花办在国子监内进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这是此类活动首次在文保单位内举行。据了解,《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10米为烟花禁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内不得储存烟花爆竹。 本报记者 欧阳晓菲 郭晓乐 摄影报道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