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2012-03-23 14:07:15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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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记者从和硕县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顺利调解了一起电动车维权投诉,为消费者挽回3800元的经济损失。

据悉,3月5日,消费者马某在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某电动车专卖店以3800元购买一辆雅迪牌电动车。不到10天时间久发现电动车方向盘出现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找该经销商解决,要求换货,但经销商只愿意维修,不愿意换货,双方发生纠纷,马某通过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热线投诉,要求为自己主持公道。

经该县工商局调查核实,马某投诉的情况属实,电动车的确存在明显缺陷,方向盘把手一高一低,无法安全行驶;但经销商的三包承诺也不明确,国家也没有电动车的三包规定,调解标准和依据不够充分,调解难度较大。

在和硕县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通过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经销商的工作,最后经销商同意更换新的同款电动车,为消费者挽回了3800元的经济损失。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王小成、喻刚) 编辑:许银娟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硕县工商局 电动车维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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