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区违建仍旧屡禁不止

2012-01-31 15:26:3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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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家园位于东三环外,记者核实后发现,这一洗车房早在两三年以前就关门了。如今洗车棚的钢板、窗户已经拆除,但绿地上仍有一个台子,上头铺着地砖,能看出来是以前洗车房的地板(上图)。“我住到这儿以后,就没看见这块绿地绿过。”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指着这些违建残骸说。

记者查询到,为了拆除这个违法建设,已经有业主多次通过网络社区、市规划委违法建设投诉信箱、城管热线、区县政府及街道办反映此事,但截至目前,这块地仍旧没有拆违还绿。

“我们要投诉的话,一个是觉得投诉邻居多少心里有点儿别扭,二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去投诉,声儿太小,引不起重视。”孙女士说。为了小区内的阳光房、顶层露台,她已经多次给物业公司打电话催促他们报告,但物业公司完全不买账。

记者随后拨打了百环家园的物业服务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洗车房和开发商有关系,无论是开业、还是歇业,都和他们没关系。业主们确实反映过这个问题,但至于谁去报告此处仍未拆除,谁来还绿,“我们也不知道,这事儿不归我们管”。

一边是每年缴纳数万元物业费的业主,一边是就算举报也“没什么好处”的规定,物业公司在二者相较权衡一番后,选择了沉默。

专家:物业公司应担更多责任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如果小区内有违法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应尽发现、制止和报告的义务,否则将责令其改正,对违法违规企业记3分,对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1分,并予以公示曝光。如果是物业服务企业私搭乱建的,政府部门将启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查,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系统。

而这种违法追责,与能更顺利收到物业费相比,物业公司明显倾向于后者。

对此,物业专家张大宪表示,物业公司的收费对象是业主,这就直接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比较“软”,不敢去“得罪人”。但实际上,物业管理的应该是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是“物”,如果对小区环境不进行维护,就是失职。和扣分相比,物业公司应承担更多责任。

而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以不交物业费的方法抵制,会导致物业更“软”,更不爱制止和报告违建。因此,专家建议,小区应尽快推动成立业主大会,目前有文件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有民事主体资格,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严重干扰小区的行为进行干涉。

对于业主自发阻止违法建设,本市已经有过成功的案例。去年10月份,顺义区莱蒙湖别墅部分业主,自发将要建设违建的车辆和施工人员挡在门外,阻止不守法业主进行违法建设。“业主自我管理小区的意识要觉醒,要团结起来成立业主大会,这样无论是对于不守法业主、还是不尽责的物业公司,都能起到督促其改正的作用。”张大宪说。(陈楠摄记者 耿诺)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张少虎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物业公司 违建 物业服务 百环家园 物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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