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区违建仍旧屡禁不止

2012-01-31 15:26:3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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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都盖成这样了?”很久没从小区南侧路经过,昨天,家住朝阳区水郡长安社区的孙女士吓了一大跳。

小区南侧是联排别墅,以前都空着没人住。短短几个月内,三四栋别墅齐齐向外扩张,将原本的绿地吞食到了自家房内,甚至搭起了两三层高的“阳光房”。

继去年3月,本市发布《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之后,已经有多个配套文件相继出台,但小区违建还是屡禁不止。甚至在此规定实施之后,仍不停有违法建设逐渐落成。为何违法建设会屡禁不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物业:要收费就得保持沉默

春节前,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参与违法建设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如果小区内有违法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应尽发现、制止和报告的义务。

这已经是继去年4月发布《关于制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之后,市住建委再次要求各区县物业公司报告小区内的违建。

但记者从多个区县负责违法建设查处的部门获悉,迄今为止,几乎没有物业企业主动申报所服务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情况。

“能盖违建的,要么是当初买了一层送了花园、要么就是顶层的复式,或者干脆就是联排别墅、甚至独栋别墅的业主,这些业主的房子面积大、交的物业费多,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当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站在望京一栋低层的板楼之前,一名从事物业服务10余年之久的业内人士对顶层加设的临时活动板房视而不见。

他说,很多业主盖违建,都是盖在自家的“赠送面积”上。业主为了这些“赠送面积”多花了房钱,物业就算是要阻止,也很难执行得下去。“要么直接要求开发商不能赠送露台,您当好人把露台送了,我们当恶人不让人封,这物业费我们还怎么收?”他说。

但记者查询到,即使是“赠送面积”,只要不写在房产证中,也不属于业主自身所有。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露台等在设计图上显示的就是没有封闭的状态,一旦业主自行封上,就算违法建设。

业主:个人投告“声儿太小”

在市规划委官方网站的首页上,有一则专门的违法建设投诉信箱链接。市民对于违法建设等相关问题的投诉,已经达到293条,几乎涉及了所有区县,包括平房、楼房等住宅违法进行加盖、围墙占用市政道路、公共、商业设施侵占小区绿地等多种情况。

记者打开其中一条“绿地变洗车房”的投诉,有市民投诉百环家园中的绿地变洗车房,至今仍未解决。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物业公司 违建 物业服务 百环家园 物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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