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3个法院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着力解决“执行难” 陕西33个法院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14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安东说 ,2011年陕西省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2693件,审执结215532件,同比分别上升6.46%和7.1%;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3851件,同比下降17.07%,审执结3713件,结案率96.4%,同比上升1.93个百分点。
2011年陕西全省法院通过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全省法院2011年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5167案次,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1031人次,作出罚款、拘留决定1083人,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侦查49人。全年执结案件40101件,执结率98.3%,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80.58%,同比分别上升1.1和6.5个百分点,兑现债权65.8亿元;全省102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目标,3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2012年将在加强审判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作为。重点对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进行考核监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将在年内再评查51个法院,完成陕西全省法院全部评查一遍的目标。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张锁峰 王舸宇)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