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西藏文化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1.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能够公平、就近、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艺创作生产体系日益完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西藏文艺品牌进一步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工作队伍,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不断合理,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对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对外文化交流更加活跃,西藏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通过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设备配备工程,进一步加快西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二是通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工程,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程、数字文化建设工程、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工程等,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三是通过实施文艺创作演出重点工程,如文艺精品创作战略工程、优秀文艺作品推广工程、特色文艺品种保护和扶持工程等,进一步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和演出力度,打造西藏文艺品牌。
四是通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程,如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古籍保护工程等,进一步加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弘扬,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五是通过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工程,积极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提升对外文化交流的水平和质量,塑造西藏文化良好形象,增进国内外对西藏的了解。
六是通过实施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如特色文化产业群培育工程、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等,进一步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实现文化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的转变。
七是通过实施文化市场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八是通过实施文化队伍建设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队伍建设,夯实文化发展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