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南京市政协主席 缪合林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是做好新时期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南针”。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交织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这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需求、新挑战。一是工业化社会带来新挑战,如失业问题、劳资矛盾突出,像去年富士康的“十二跳”、农民工开胸验肺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城市化社会带来新挑战,城市贫民区、“三无”农民、房屋拆迁等问题困扰着我们。三是风险型社会带来新挑战,4.2亿网民力量,催生了公民集体行动的增加。四是多样性社会带来新挑战,导致社会热点问题不断产生,考验着政府社会管理能力。
面对这些挑战,社会管理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理念相对滞后。存在着“钱、管、糊”的观念,“钱”就是认为GDP上去了,花钱可以买平安。“管”就是存在思维方式上的管制性、管理方式上的定制性、管理手段上的强制性,认为只有强化管理,才能保证天下太平。“糊”就是认为不出事是本事,能摆平是水平,不按社会管理的规律办事。
二是体制机制陈旧。多头管理与管理真空、手段单一与滥用权力、行政傲慢与行政无能并存,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往往办事无“腿”、说话无“嘴”、调控无“手”、执法无“权”,因而造成管理无效。三是社会参与不够。我国民间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从每万人拥有量来看,日本97个,美国52个,我国仅为2.7个,造成社会管理的社会参与度不高。
建议从五个方面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一、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公共服务职能。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GDP、轻社会建设的观念;要坚持“不与民争利”,优化、强化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争“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甚至国际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要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建议中央政府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各地提供指导,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改变多头管理局面,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形成社会管理的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