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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孚:立足国家民族未来加快振兴学前教育
2011-03-09 09:53:1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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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现象已引起中央领导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国十条”为代表的、旨在改善我国学前教育的文件和措施相继出台。然而,我们认为,若要真正振兴我国学前教育,就必须切实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在民生发展中的地位。现有文件,包括“国五条”、“国十条”在内,更多地着眼于解决前面所列举的令人堪忧的问题。这一做法虽然不错,但就学前教育所具有的重要价值而言,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真正地将学前教育视为与“国家财富筑造”、“民族人才储备”密切相连的民生大计。

其理由有二:就世界范围而言,研究表明,学前教育阶段的投资和回报率为1:17以上,是社会发展中回报率最高的教育事业,因而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富庶与国民的安康;就我国国情来说,独生子女的家庭模式使得学前教育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是最得民心、最顺应民意的政府行为,直接关系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二、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合理规划使用学前教育经费。政府必须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并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重任,建立“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学前教育财政专项经费机制,明确学前教育经费在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中的比例,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投入额度。同时,也要鼓励兴办优质的民办幼儿园。

三、重视幼儿师资培养,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学前阶段是人的一生中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相比于中小学生,学前儿童身心发展具有很多特殊性,因而学前教育教师必须是经过专门教育的人员才可胜任。“国十条”提出“中小学富余教师经过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只应作为应急措施。从长远看,应高度重视幼儿师范院校建设,提高幼教专业毕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质的教师在幼儿教师中的比例,提升我国幼儿教师素质。应参照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建设并稳定一支高素质幼儿教师队伍。

四、明确政府主办幼儿园的定位与管理,严格做好质量评估工作。政府需要主办、发展保障型幼儿园,最大限度地为民众提供普惠性的、满足民生基本需要的幼儿教育。对民办幼儿园,各级政府也应采取相应政策,鼓励其正向、积极地发展。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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