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尹应哲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河南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邓凯分别向尹应哲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并讲话。会议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超、省政协副主席邓永俭、省军区副政委张守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等领导出席会议。
尹应哲,男,生于1965年7月,中共党员,河南省南阳市人,1986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南阳市粮食局,曾任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通过招录考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赔偿办、审监庭、行政庭等部门工作,现任南阳市中院行政庭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尹应哲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中指出,17年来,尹应哲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减刑假释案件974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
尹应哲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时刻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他意志坚强,乐观面对生活磨难,倍加珍惜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在身患重症的9年时间里,办结案件493起,办案数量居行政庭第一。
尹应哲始终坚持法官的职业操守,秉承“明如镜、坚如钢、廉如水”的信念,廉洁自律,保持高尚、纯洁的人格。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要向尹应哲同志学习。
附:事迹1
1995年,尹应哲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并伴有智力障碍。2002年他本人又被诊断为白血病,面对一连串的打击,尹应哲却坚持以生命倒计时的心态加倍珍惜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
2001年,院里决定派尹应哲参加为期一年的驻村工作,孩子离不开照顾,他完全有理由要求换人去,但他没有。一年后,重返审判岗位时,因积劳成疾,日渐消瘦,尹应哲体重下降了近20公斤。妻子多次劝他到医院检查一下,但他一直忙于手头的案子而屡屡推迟就诊。
2002年夏天,尹应哲因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加上天气炎热,臀部出现大块大块的紫癜,反映出严重的身体透支,但他仍不忍心放下手头的工作,带病上班。直到有一天他因牙疼难忍去医院拔掉了一颗牙,没想却血流不止,后经诊断发现自己得了白血病。
在经历了痛苦和绝望之后,尹应哲以顽强的毅力忍受住严重的化疗反应,带着卷宗住进医院,默默地与病魔抗争。病情稳定后,他一方面继续坚持治疗,另一方面又很快回到了工作岗位上。妻子和同事们都劝他:“少干点算了!”。他却说:“审判事业是自己的挚爱,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自己不想躺在病床上,而希望倒在办公桌前。”
长期的化疗和肌肉注射,使他几乎掉光了头顶的头发,药物的副反应常常使他浑身无力,彻夜难眠,几千个针眼密密麻麻布满了臀部,由于吸收不好臀部的肌肉变成了一块块石头般的硬结,有时疼痛难忍,寝食难安,但他的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却一点不逊色。
在患病后的9年间,他共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制作的判决书,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受到了领导、同事、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的广泛好评。2009年,办案数量居全庭第二,2010年前两季度办案数量更是达到全院第一。尹应哲的先进事迹被报道后,甚至有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意见要求撤诉,因为他们相信尹应哲,社会上有好心人还给他寄来治疗白血病的偏方,嘱托他好好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