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自今年11月起对县内属财政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从单位工资总额的27%调整为30%缴纳,个人仍按4%缴纳),嵩明县社保局及时调整了县属财政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自11月起,全县35个参保单位188名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增26.774万元,人均月增资1424.13元。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通讯员 蔡发燕 杨云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