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解机制千呼万唤难出来
“建立公正、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当务之急。”在南昌开个体诊所已经20多年的邹为民医师,在经历了一场医患纠纷之后心力交瘁,他盼望着尽快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专门受理医疗纠纷,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今年6月26日,南昌市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稿,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这被认为是南昌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医疗纠纷进行立法。
根据《办法》(意见稿)规定,南昌市拟成立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9月21日,本报记者见到了正在筹备之中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负责人刘崇光。
刘崇光说,中心成立后,出现医患纠纷后,患者不需要去医院了,因为医院也说了不算,将由这个专门机构来受理、调解、鉴定和理赔,是一条龙服务。中心会聘请最好的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之后再根据专家、患者、医院的三方意见进行调解,根据赔偿标准决定赔偿额度。再不会出现患者去医院“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情况了。
根据《办法》(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同意申请医调会调解,医患双方需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1万元至10万元以内的医疗事故赔偿,都将由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负责调解处理。
而经医调会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医患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办法》(意见稿)第二十七条就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崇光说,为了保障患者的最大利益,下一步还将引入保险机制:由医院为医护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动员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购买意外险。
“病人在住院期间购买20元的保险,出了意外的话,最高可赔付20万元。这种保险,我觉得病人会逐步理解的。”刘崇光解释,“三个险种加一块儿最多可赔付30多万元。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30万元算是一个较大的安慰了。”
当纠纷调解超过一个月后,纠纷就会转到巡回法庭。这个巡回法庭是由当地法院专门为解决医患纠纷设立的,可以简化程序,根据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提供的材料立即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当本报记者问,如果这个《办法》早点出台,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早点成立,是不是南昌今年发生的几起恶性医患纠纷就可能避免?“那当然”,刘崇光回答得很肯定。但当记者问“中心何时正式挂牌成立”时,刘崇光没有正面回答,他表示:市委市政府对这一块很重视很关注,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南昌市医患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每往前走一步都是既积极又慎重,尽量做得尽善尽美。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李菁莹)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