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前已成为伊犁发展提速急需的“稀缺资源”。10月2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伊犁州近日出台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从今年起,伊犁州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重点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和省(区)部级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高层次人才和能够影响和带动州直某一学科、产业、行业、企业发展,促进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短缺人才。
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引进人才可在工资收入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职级待遇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伊犁州还设立了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第一年州本级财政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并逐年增加,用于引进人才所需资金和奖励。同时,伊犁州建设部门建设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为使引进高层次人才能够快速办理有关手续,切实落实待遇问题,伊犁州打破常规,建立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伊犁州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有关办法规定,与通过招聘方式拟引进人才签订岗位聘任(用)合同,实行编制实名下达,直接办理人事等相关手续,工资纳入本级财政统发;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专项办负责,为引进人才办理调入手续;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由专项办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在伊犁州工作期间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特殊情况和特殊人才引进,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由专门机构协调伊犁州有关部门个案处理。
为使引进的人才做到留的住、有发展。伊犁州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被原单位辞退或自动离职的,根据本人要求和伊犁州用人单位意见,经伊犁州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可连续计算工龄,并承认其原有身份、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工资待遇。无档案材料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可重新建档。
通过辞职、离职等方式来伊犁州工作而出现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基金无法转入,或原所在地区缴纳标准偏低,影响引进人才退休后待遇的,伊犁州用人单位可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工龄,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条件人员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办理补办社会养老保险手续。
引进人才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优先推荐参加伊犁州三年一次拔尖人才评选和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企业家之星奖等各类优秀人才评选表彰。
据了解,近日,伊犁州将组团赴陕西、甘肃、江苏、山西、浙江等五省的16所大学,引进伊犁州重点领域、行业所需的煤电、煤化工、环境保护、石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建规划、旅游开发、外经外贸、企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科技、教育、卫生、农林水牧等高层次紧缺人才。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张庆华)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