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硕县纠风办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工商银行和硕县支行在办理打印客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对帐单和加盖公章业务时进行收费,且不提供收款收据。
该县纠风办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刻前往工商银行和硕县支行对具体承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后,对该行负责人关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收费票据等问题进行了质询,对如何规范收费和整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和硕支行负责人提供了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统一收费依据和标准,对没有提供收费收据问题进行了解释,并表示一定会采取加大宣传、教育干部、公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票据、提高服务等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借此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各项收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好各族干部群众。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通讯员张华、王小成报道)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