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要闻聚焦
追查国税总局"47号公告"伪造路径 疑似源头称无奈
2011-08-17 08:48:46      来源:人民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国税总局15日上午紧急发布声明,称日前媒体上广为流传并引发热烈讨论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公告)”系伪造,是有人盗用国税总局名义发布公告并做出解读。

据相关媒体报道,最先发布“47号公告”的是一家专业的会计网站——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中国会计视野网。于是记者首先联系了该网站,网站的编辑告诉记者,“47号公告”首先是由一个账户名为“税屋”的网友在中国会计视野网的视野论坛上发布的,当时的点击量在短时间内就突破了一万。

那么既然是专业网站,为何没有进行核实呢?网站编辑也表示很无奈,当时他们对这个“47号公告”也抱有怀疑态度,但苦于正值周末,国税总局的工作人员都在休息,无法联系,核实也无从谈起。在本周一的上午他们就电话联系了国税总局,得到“伪造”的答复后他们就紧急把这份“公告”截屏并删除了。

“大概在今天我们就会在网站上就这个事情发表声明,请耐心等待。”网站编辑最后这样告诉记者。

经过记者多方了解,“税屋”其实是一家非盈利性质的个人小型税务网站,并且已经在自己的网站以及中国会计视野网的视野论坛上发表了《关于转发47号公告的郑重声明》,声明称“税屋”也只是转发了“47号公告”,而“对于此次47号公告伪造误传事件,‘税屋’同样也是受害者”。

几经辗转,记者也联系到了“税屋”的负责人,也就是在视野论坛发布“47号公告”的当事人。他告诉记者他肯定不是伪造者,“我们也是在百度搜索别的文件时偶然发现,当时应该不是以‘47号公告’的名义,而是以个税方面的话题挂在某个页面上的。”他还猜测这份“47号公告”是个内部泄露的讨论稿,“只是总局不会承认的。”

但是他也承认现在他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出处了,而且由于当时没有想到可能是伪造的,所以也没有“特别拷贝或者截屏,留下作为证据”;加之“网上的博客、个人站点、论坛等太多了,每天搜索很多资料,没特别留意。”

“我们很单纯地发了个法规,压根没想过是个所谓的‘伪造文件’。”对于现在网友及媒体把伪造者的对象直指“税屋”,负责人也显得很无奈,但苦于拿不出原来的出处,现在已经成为了“最初的源头”。(实习生倪力)

来源:人民网  编辑:段若兰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聚焦南方洪涝灾害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习近平同拜登共同参观都江堰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工商总局公布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