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林治波:中国人权进步常常被忽视
2011-07-19 11:34:16      来源:环球时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作者:林治波 《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社长

国新办新近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涉及中国人权问题的方方面面,内容很丰富。

据笔者所知,制定人权行动计划是联合国大会1993年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要求。但很少有人了解,迄今为止,世界上只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6个国家制定了此类计划。

可以说,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主题。

中国正式引进“人权”的概念比较晚,但保障人权的做法早已有之。20多年的中国革命,为4亿中国农民夺取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堪称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人权行动。如今,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13亿中国人民告别了饥寒交迫、愚昧无知的状态,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好生活;全国人均寿命明显提高,文盲率大幅降低,九年义务教育得到普及,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方略逐步得到落实,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了明显改善。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大事实。

作为新闻记者,在地震灾区采访,我看到一排排崭新的房屋;在贫困地区采访,我看到了孩子们比以前好很多的穿着。在藏区采访,我询问一位藏族司机:“藏区的财政至少90%来自内地支持,如果闹独立,你这两千元工资要减去1800元,只剩200元,你干不干?”司机不假思索地回答:“不干,闹独立的人那是瞎胡闹!”这些点点滴滴都是和中国人权相关的具体事实。

如果梳理一下人权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会发现五个清晰的节点:一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尽管没有提及“人权”二字,但这次会议堪称中国人权保障的新“原点”;1982年,中国第四部宪法列举了28种公民权利,与西方几无区别;1991年,首份“人权白皮书”发表,在这份文件中,“人权”被称为“伟大的名词”;2004年,人权入宪,“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基本义务;2007年,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党的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了党章。

60多年来,整个中国的发展变化是全方位的,其中最深刻的变化是人的变化,尤其是观念的变化。当年“罪犯也是公民”的说法曾经引起巨大争议,律师为杀人犯辩护被视为不可理解的怪异行为,这样的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民众在言论方面有了更大的宽松度。网上很多言论毫无顾忌、极其尖锐,但他们的言论自由并未受到干涉。他们可能没意识到,能够宽容这种言论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只不过,他们由于身边这样那样的烦恼而忽视了这种进步的存在与意义。这就如同看黄河———低处看,九曲十八弯;高处看,滚滚向大海。对中国的变化做出客观判断,不但需要个人的具体体验,同时更需要站在高处,纵观长远,横看全局。对中国人权事业的观察也应如此。▲(作者是《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社长。)

来源:环球时报 编辑:邓京荆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人民日报:没有一个好环境就不可能解决南海问题
北京今日发布治堵报告 市民可预约旁听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