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首页中国新闻
卫生部拟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2011-04-21 08:53:12      来源:新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记者20日从卫生部了解到,卫生部拟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用容器公告意见的函》,拟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

研究显示,双酚A是一类具有雌激素样活性的内分泌干扰物,可能诱发儿童性早熟或致癌。鉴于双酚A的潜在健康危害,部分国家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自2011年3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禁止使用含双酚A的塑料生产婴儿奶瓶,并从6月1日起禁止进口此类塑料婴儿奶瓶。

针对双酚A安全性问题,特别是对婴幼儿健康的影响,卫生部已将婴儿配方食品罐装容器和塑料奶嘴中双酚A列入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双酚A对人体的健康影响评估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优先项目。

目前,正在卫生部网站上征求意见的拟批准的116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中规定,含有双酚A的聚碳酸酯产品不能用于接触婴幼儿食品。

双酚A,也称BPA,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塑料制造的化学物质,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婴儿奶瓶、餐具、微波炉器皿、食品包装容器的涂层、饮料瓶以及供水管道等。

来源: 新华网  (记者 胡浩 周婷玉)  编辑: 许银娟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会议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协调配合,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8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增加安排123亿元,用于新农保试点补助。>> 详细
点击排行
  北京市公安系统拟试行文职人员制度
中国“绿卡”施行7年 申请将不再难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