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在2011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福建省公安机关自2010年11月开始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获阶段成效。
据悉,截止目前,福建省公安机关共立案523起,破案442起,其中,案值10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 50 起,5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2起,涉及食品、药品、农资案件68起占破案数15.39%,假烟228起占51.58%,假冒品牌鞋子73起占16.5%。捣毁生产窝点382个,捣毁批发、销售犯罪团伙10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35名、网上在逃人员238名,逮捕166名,涉案金额3.24亿元。
据福建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亮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8种犯罪活动,即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商品的;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跨地区、跨国(境)的;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涉及坑害农民利益的“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以及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黄桂华)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