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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批七家“公租房公司”正式亮相
2011-04-06 18:01:0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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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6日,上海首批7家公共租赁房运营机构正式成立。这些“公租房公司”的正式亮相,意味着上海公租房“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运营管理机制正式“落地”。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为7家机构揭牌,它们分别属于卢湾、虹口、徐汇、长宁、杨浦、普陀等6个中心城区。

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品种”,公租房既不能重走过去由政府房管所一手包办的路子,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管理。去年9月,上海制定相关文件,并先后出台10余件配套政策,对公租房项目认定、资金筹集、运营机构组建、税收优惠、水电气价格优惠、户籍和居住地管理等事项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

按照规定,上海的公租房由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去年年底以来,上海各区县陆续启动公租房机构筹建工作,研究确定出资单位和出资额,并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

6日成立的首批7家机构中,包括徐汇区两家分别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和建设(筹措)的公司。据徐汇区政府人士介绍,两家公司注册资金分别为5000万元、4亿元,前者由区国资部门出资,后者由市区两级财政以及区国资部门共同出资,“两家公司都是封闭运行,只做公租房”。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上海其他各区县公租房运营机构组建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今年上半年将基本完成组建。市级财政给予各运营机构以资本金补助。在筹组运营机构的同时,各区县公租房房源建设筹措工作也已同步启动。

根据计划,今年上海将建设筹措公租房200万平方米、约4万套,供应50万平方米、约1万套。位于徐汇区华泾镇和杨浦区新江湾城的首批5000余套市筹公租房将于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供应。

价格方面,根据规定,上海的公租房将“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具体则由运营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报送住房所在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在租赁合同期内,运营机构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

来源:新华网(记者 叶锋)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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