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十五条”已经出台近两周,相关部门对于购房资格的审核和限制非常严格。政策出台后,消费者存在诸多特殊情况,如继承房产是否受限,赠予方式获得财产是否受限等等。业内人士对这类特殊情况的限购具体执行细则作出详细解读。
对于限购政策中外地购房者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使得很多外地人失去了购房资格,网络上甚至出现专门“代缴”办理社保和个税的公司。“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提醒广大购房者,这种方法风险很大,一旦被审核为虚假证明,购房者不仅不能购房,而且可能被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的确是在北京工作和居住超过5年的购房者,因调换工作产生间断,社保补缴由原单位和新单位出具证明以及缴纳系数,由个人自行补缴。而且若因工作调换或其他原因中断过缴纳,目前依然在缴纳的情况下,补缴认可,仍然可以购房。
以赠予、拍卖方式获得房产,是否受限购的影响?张月介绍,外地人在接受赠予房产时,也必须提供5年以上连续社保和纳税的证明,否则不能过户。但是对于以司法裁定方式获取房产,并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即使外地人无法提供5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也可以获得房产,但是将获得的房产计入家庭名下拥有住房。用继承的方式获得的房产也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但是也纳入家庭名下拥有住房。
对于在京学生购房是否受限的情况,张月介绍,在京上学,为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购房按照外地人购房资格要求,由于学生没有工作经验,也没有纳税证明,因此,这类学生在京没有购房资格。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