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维护酒类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按照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成都市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在前一阶段开展酒类流通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11年1月27日,成都市商务局会同成都市公安局在双流县西部村酒业公司的厂区内,开展假酒集中销毁行动。这次销毁的假酒,主要是2006年以来成都市商务系统、公安系统查获的已经结案的假冒五粮液、茅台、水井坊、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等国家名白酒以及国际知名品牌的洋酒,共计11375瓶,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假冒商标标签、假瓶盖、酒瓶、包装纸箱纸盒等,价值估算300多万元。
这次集中销毁假酒的行动,是在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食安办监督下,五粮液、水井坊、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以及国际洋酒协会等代表的见证下进行的。这再次表明了成都市政府严厉打击制售假酒,侵犯国际国内酒类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体现出成都市政府保护酒类企业知识产权,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的坚决态度!
这次集中销毁假酒行动,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有利于环境保护。具体办法:一是将假酒瓶砸碎后回收,送玻璃厂熔化成玻璃原料;二是将假酒包装盒、包装箱破碎后送再生资源回收站;三是将假酒液蒸馏提取酒精,作为其他有用原料。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