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2月30日发布了该院首次开展“四个一百”(100个精品案例、100个示范庭审、100份优秀裁判文书、100名办案标兵)评选的结果。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偕林介绍,在全上海市法院部署开展的“四个一百”评选活动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上海法院今年审判工作和服务保障世博的实际采取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要求,充分调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服务保障世博,立足岗位作贡献的积极性,强化审判一线人才的培养和发现,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在活动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四个一百”评选活动与“服务保障世博,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实践活动、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并轨推进。
为规范“四个一百”评选工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四个一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开展“四个一百”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评选条件、标准和方法步骤,动员全市法院干警积极参与,同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政法机关等相关人员参与项目评选的组织协调和评选工作。
在评选规则的设置上,所有评选项目,都按照组织推荐、条线测评、专家评审、汇总公示、评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高院党组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此次评选充分考虑各条线审判业务的实际,既重办案数量,更看办案质量和效果。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将对评选出的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示范庭审汇编成册或制作成录像片,作为法官培训教材使用。对评选出的办案标兵,在上海法院信息网的“上海法院业务标兵光荣榜”上进行展示、宣传。同时,对在评选活动中的入选对象,成绩记入法官(干部)业绩档案,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在评功评奖、晋职晋级中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充分发挥“四个一百”评选活动的延伸效应。
同时,上海市首批审判业务专家的评审情况也正式公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盛勇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吴偕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周芝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贺平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俞秋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黄祥青、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朱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林晓镍、上海海事法院荚振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陈惠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邹碧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张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汪彤等入选。
来源: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记者吴怡瑶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