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提示:非现场购物收货“粗心”易吃亏
[ 2009-07-03 08:17 ]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非现场购物应注意验货,以免收货“粗心”吃亏上当。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受理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等非现场购物消费方式产生的投诉中发现,收货、验货是关键环节,一旦消费者在收货时“粗心”,往往造成事后维权举证困难。如有的消费者收到货后不当场检验,等发现商品出现外观磕碰、有划痕等问题时,商家不认可。还有的消费者不索要票据,出现问题后找不到被诉方。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非现场购物方式购物,在收货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尽量不要让别人代为签收,要亲自当场检验。二是仔细验货后再付款。收货时,要注意查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所购商品是否有划痕等破损情况,同时检查商品的颜色、型号等是否与定购条件一致。对于数码相机、手机等电子类产品,还应检查配件是否齐全,验清商品无误后再付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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