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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让更多人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2009-09-03 08:25

“每次看到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就觉得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一分”

对于奉行“多做少说”的姜伟新而言,不管平日里有多忙,他一年总要安排4至5次到基层调研的时间。

担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以来,黑龙江、宁夏、福建、湖南、山东、内蒙古等地都曾留下他的足迹。每每看到群众住房困难的场景,就像有一块巨石压在姜伟新的心头,让他久久不能释怀。

他说:“看到有的群众住在解放初期建造的房子里,没有上下水;有的住在筒子楼里,用水、上厕所都要到楼外面;还有的房子,因为雨水常常漫到屋内,住户把第一道门槛和第二道门槛砌得非常高。每次看到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就觉得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一分。”

住房保障,在姜伟新看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第一任务。2007年,姜伟新刚到建设部任职时就曾说:“建设部门要切实关注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采取切实的措施,抓出成效。这也是我到建设部工作后重点思考和推进落实的一个重要问题。”

就在那一年12月,一个名为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的机构就从原有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分离出来。200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撤销原建设部,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姜伟新说:“从1952年开始,我们部的名称几经变更。从最初的建筑工程部到如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别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百姓住房问题的关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位的任务就是住房保障。”

事实上,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人们逐步认识到,要想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仅靠商品化是不够的。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要另辟蹊径。

姜伟新说:“人们对保障房也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各级政府要大量投入,若干鼓励优惠保障房建设政策的制定实施,也要牵扯到各方利益。另外,保障的形式也一直在争论。”

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标准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入建立、完善和有序发展的阶段。

姜伟新表示:“保障房、商品房缺一不可。少部分是保障房,大部分是商品房。二者是相互影响的。市场化推进得越快,就越彰显出保障房的必要性。现在政府财力大幅度提高,也有能力为低收入群体解决居住问题。”

“我能感受到大家对我的期望,因为有了这样一段经历,期待我能做得更好”

住房,既有商品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在我国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住房矛盾愈加凸显。

作为房地产业的主管部门领导,姜伟新坦言:“我们部两个任务,一是搞好住房保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但是很难。”

然而,人们对他寄予厚望。有舆论评价他说:既有宏观视野,又有实践经验。这样的评价基于他的个人经历。

一方面,从原国家计委投资司科长直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期在宏观经济部门工作,期间曾到香港考察过住房政策;另一方面,他还有过7个月的“开发商”经历,1988年作为青年干部被原国家计委派到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目的是学习市场经济。

姜伟新说:“记得我当时经手两个房地产项目,成功了一个,失败了一个。的确是在市场经济的海洋里喝了一口水。”

上任之初,有南方媒体报道过他的个人经历,姜伟新说:“我能感受到大家对我的期望,因为有了这样一段经历,人们认为我这个人对房地产市场还是多少有些了解的,期待我能做得更好。”

人们有理由这样期待,因为今天的中国房地产市场,不仅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

自1998年我国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开始形成。房地产业很快扮演起拉动消费的重要角色。但是到了2003年以后,部分地区同时面临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结构性问题凸现等问题。飞涨的房价,已成为百姓不堪承受之重。

对于2009年新一轮房价上涨的原因,姜伟新认为,既有刚性需求增加,也有土地供应、开发、管理和资金供应的问题。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如何看待房价的涨跌呢?姜伟新说:“住房商品化以后,客观上很难避免价格的波动,我们希望商品房的价格保持一个平稳的状态,升也不要升得太多,降也不能降得太快。”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住有所居、安居乐业,不仅是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也是政府应当承担的公共职责,姜伟新表示,一方面要促进商品房市场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实现“住有所居”做出不懈努力。

编辑:宁波 来源:新华网(记者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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