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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劳工案及慰安妇案在日败诉

[ 2007-04-28 09:54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27日上午10点,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免除西松建设强掳中国劳工的法律责任;当日下午,对郭喜翠等“慰安妇”的诉讼日本高法又判日本政府胜诉。记者了解到,日本高法当天又对四件中国劳工和“慰安妇”索赔案做出了不受理决定。

截至目前,持续了12年的中国公民对抗日战争遗留问题的诉讼仍没有胜诉案例。日前,中国5家团体发表联合声明抗议日高法的“强盗逻辑”,并表示对日诉讼要坚持走下去。

·杀手锏“请求权放弃”

不出中国律师所料,本次高法的终审判决理由就是“请求权放弃”。按照日本高法的逻辑,根据1972年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国的赔偿请求权已被放弃。尽管中国个人的请求权没有被消灭,但在法律程序上已经放弃了。

负责中国劳工和“慰安妇”诉讼的康健律师反驳说,“尽管《中日联合声明》第五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但《声明》并没有提出放弃中国公民个人的战争索赔权利。国际法律原则就是:权利的放弃必须明示,而不能漠视,因此说中国个人的所谓‘请求权放弃’并不成立,日本高法的逻辑是强盗逻辑。”

对于日本高法的判决,27日下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五家团体发表联合声明以表达强烈抗议。

·外交部回应

在中国公民对日索赔问题上,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6日、27日连续两天发表谈话。他表示:日本最高法院就《中日联合声明》做出的解释是非法的、无效的。

26日下午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刘建超说:《中日联合声明》是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严肃的政治外交文件,构成战后中日关系恢复和发展的政治基础,任何一方都不应对文件中所涉及的重要原则和事项进行单方面解释,包括司法解释。

27日刘建超再次讲话: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是着眼于两国人民友好相处做出的政治决断。我们对日本最高法院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对这一条款任意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

日本最高法院就《中日联合声明》做出的解释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已要求日本政府认真对待中方关切,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强征和奴役中国人民,是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迄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现实的重大人权问题。中方已要求日方,以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今后怎么办

从1995年到现在,有关中日战争受害赔偿的诉讼一共进行了27件。而到终审阶段,中国受害者却没有一个能胜诉的。27日日本高法审结了两件诉讼,驳回了4件诉讼,还有17件正在诉讼过程中。然而“请求权放弃”将影响今后的诉讼,结果不容乐观。

康健律师表示,中日律师不会放弃法庭斗争。“请求权放弃”并非无解,他们正在考虑有效的办法。

·背景资料:西松建设案

1944年,日本西松组(即现在的西松建设)在中国强行绑架360名中国人到广岛县安芸太田街的安野发电所建筑工地,强制他们从事艰苦劳动。由于长期受到非人的残酷压榨、毒打,很多中国劳工患上疾病,其中29人死亡。1998年1月,他们中的5人代表360人组成原告团,对西松建设的强掳行为以及强行劳作的加害企业提出起诉。2002年一审败诉,2004年二审胜诉。

郭喜翠等“慰安妇”案

郭喜翠,山西人,1941年二战期间被日本兵两次抓进了慰安所,时年15岁的她受尽了日军强暴和虐待。郭喜翠等人于1996年提起了赔偿诉讼,2002年一审判决败诉,2005年二审判决败诉,2007年4月27日终审败诉。(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