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上升为政府专项预案
[ 2008-03-11 17:53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今年我国南方遭遇到罕见雨雪灾害使气候变化成为本届“两会”重点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极端的气候灾难?3月11日17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做客中国日报网,就南方雨雪灾害、奥运期间天气等问题回答了网友提问。以下是访谈实录:

主持人(中国日报记者赵焕新):各个部门要怎么样联动起来,分行业吗?

郑国光:比如说电力根据天气预报,评估可能对电力有什么样的影响,就应该采取措施。比如说交通部门,这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出现了,对道路交通有什么样的影响,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灾害,他们也进行一些评估,然后采取一些相应对策措施。农业,林业各个部门都应该利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信息来采取相应防灾减灾措施,这样就可以取得防灾减灾的效果。

当前的情况是这样,在这场极端气象灾害出现以后,我们作出了预报,我们也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预案,三级,后来又提高到二级。但是这种预案是针对气象系统内部的,这种启动以后就要求部门从气象局长到一般的预报员,观测员,24小时坚守岗位,要监视天气的变化,要及时给各部门,地方政府,社会公众提供天气发展的实况。未来发展的预报预警的信息。

这些我们都做了,而且我们又加强了上上下下的天气会商,增加会商的频次,确保观测预报不中断。所以我们在这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各行各业有影响,对气象部门也产生了重大灾害。在这种灾害面前,广大气象部门的职工克服了种种困难,在停水停电情况下还坚守岗位。

主持人:你说的交通,电力,农业,林业部门,在现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措施没有形成之前,尽管气象部门做许多及时有效的预报和信息发布,但是因为没有机制的到位和缺失。刚才提到的这些部门在反应速度和重视程度和采取措施的力度方面,是不是有待提高?

郑国光:对这次灾害严重性、持续性,我们估计的还是不够。因为从现在的预报能力水平来说,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天气要我们作出一个肯定的预报。现在还比较难。

这种历史罕见,甚至百年一遇极端重大气象灾害,特别是在我国南方,冬季出现这样的灾害,我们也没有想到。以至于我们第一个天气出来,我们预知第三次灾害天气的时候,我们感觉到灾害的严重性。

我们在元月20日,召开有关部门通气会,我们要求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电网公司,国务院应急办,国家旅游局等部门,一起到中央气象台, 我们把过去天气的情况和灾害的情况对这些部门进行通报,对未来天气的严重性也进行了通报。

我们也对这些部门的防灾抗灾的工作也提出一些建议。这些部门在得到信息以后,也是很重视。这种机制是靠我们临时的动力,没有一种机制。所以这次总结以后,我们认为能不能把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预案从部门的预案,能不能上升为政府的专项预案。

主持人:这是从冰灾里面吸取最大教训。

郑国光:在我国广东,深圳,珠海,他们已经有一些成熟的经验。深圳市人大,珠海市人大,立法通过气象灾害的防御条例。

气象部门发出重大天气预警的时候,相关部门都要按各自的分工,行动起来。并不需要,市委市政府开会部署。因为条例法律规定了这些部门必须要启动相应的抗御防御灾害的一些预案。这样取保部门从法律法规上规定在防御气象灾害中联动起来。

主持人:作为政协委员,你有没有把这些行之有效的气象灾害条例,上升为让全国都来实施呢?

郑国光:我在会上也呼吁,一方面国家要针对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气象灾害出现频率强度增加,应该把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从部门预案,上升为政府的专项预案。

第二个,希望国务院尽快地出台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从法律法规上规范各部门,社会各地方,在防御抗御重大气象灾害的行为。这要从法律法规上规范部门,社会的防灾减灾的行为。

(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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