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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修改将带动新一轮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2007-10-30 17:07


十七大党章修正案体现出的改革创新精神,将推动党内及地方的创新实践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入秋的北京,枫叶已红。10月26日,十七大《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公布的第二天,来自全国各地党校的一批教师学者即汇聚在北京西郊某会议中心,对新章程进行了学习研讨。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近期类似的学习班、研讨班不在少数,对新党章的解读也尽显纵深和广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党内“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

党章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在研讨会期间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七大对党章的修改,对未来党的政治、组织、制度法规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跃进为法规形态

此次党章修改,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党内分析人士指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有迹可循。十二大以来的党章修改过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

1992年召开的十四大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正式写入党章,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以党章的形式最终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2002年召开的十六大,则在党章中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制在指导思想系列。

据了解,此前党内理论界已有呼声,认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同阶段的成果,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可以通过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进行涵盖。

“此次党章修改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观念形态一举跃进为法规形态。”叶笃初教授说。他表示,将这样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写入党的最高法,既有利于从根本原则上维护党章的稳定性、连续性,又有利于发扬党内理论的创新精神,保证党章的高度实效性。

新修改的党章还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叶笃初认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旗帜、事业迄今为止在党章中得到最完整的体现,“可以认为,十七大党章达到了十二大以来党章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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