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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2005年度纳税百强排行榜

[ 2006-04-27 15:04 ]

 

广州公布2005年度纳税百强排行榜

广州市2005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名单(部分)


环球在线消息:广州日报成是唯一入榜报业企业

去年纳税1.7亿位列第43位 广东卷烟总厂名列榜首

26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2005年度纳税百强排行榜”首次对外公布。广东卷烟总厂成了纳税百强的“一哥”,2005年纳税总额接近44亿元。其中有三家私营企业也名列百强之中。另外广州日报社也列居纳税百强的第43位,纳税额为1.7亿元,是唯一入榜的报业企业。

广州日报社榜上有名

纳税百强排行榜由广州市国税局和广州市地税局首次联合推出。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柏年、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应华和广州市国、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亲自为广东卷烟总厂等此次纳税百强的前10家企业,发放了“广州市2005年度纳税百强”证明牌匾。

此次入选广州市纳税百强的企业,2005年度在广州合计纳税442亿元,占广州市税收总额1306亿元(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以及海关代征的工商税收)的1/3强(34%)。其中,广东卷烟总厂以年纳税近44亿元居百强榜之首,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东电网公司则分列第二、第三位。住宿和餐饮业中,中国大酒店和广州花园酒店,分别排在第78和90位;广州日报社也入围其中,排在第43位(1.7亿元)。

涉外企业撑起“半壁江山”

与广州经济高外向度特征相仿,涉外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对广州税源的贡献非常突出。在2005年纳税百强中,涉外企业的户数(47户)、纳税额比重(56%)均占到了约一半。国有企业(不含国有联营企业)仅有12户上榜,纳税64亿元,比重不到1/6(14%)。作为民营经济重要代表的私营企业(含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共有3户入围,合计缴税4.38亿元。从纳税百强的区域分布看,纳税百强中属于新越秀区的企业23户,明显多于其他区和县级市,合计纳税110亿元,占百强纳税总量的近1/4。

 

三家私企皆为房地产企业

广州市地税局局长罗与洪表示,在2005年上榜的企业中,有3家是私营企业: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华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另外对于个人纳税排行榜,罗与洪表示暂时还没有时间表,“内地和香港在这方面的制度还有一定的区别,考虑到纳税人的隐私,目前还不会公布个人纳税的排行榜”。

房地产企业纳税比重为何这么低?

有记者质疑,近几年房价的快速增长,目前的房地产行业已成为社会公认的暴利行业,但在此次纳税百强排行榜中,为什么房地产业所占份额仅为3.55%,而从税务部门以往公布的稽查数据看,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的情况又比较严重?

对此广州市地税局局长罗与洪表示:“广州市2005年度纳税百强中共有12户房地产企业上榜,合计纳税15.72亿元,占纳税百强税收总额的3.55%。房地产业作为地方税收税源的重要行业,在百强中所占比重确实较低,这主要是由三个原因导致的:一是房地产业的企业比较分散。比起烟草、电力等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和汽车、钢铁等进入门槛较高的行业,房地产业的经营主体非常分散,即便是在房地产业较为成熟的广州,据保守统计目前房地产企业也不少于1000家。由于有限资金和市场份额被分散到了众多企业中,所以难以形成较多的纳税大户。二是纳税主体比较分散。当前不仅房地产企业比较分散,即便是同一个企业,按照目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运作方式,资金和税收很多都分散到了项目公司(市局登记分局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合计数据为7798家)。项目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直接向税务局申报纳税。此次纳税百强排行榜是按照独立纳税企业统计的,因此百强数据并未完全反映房地产业集团企业的纳税总额。三是在税收征管上确实还有较大潜力。由于在房地产的开发、销售过程中,开发流通环节税费比较多,仅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就达10多种,因此在税收征管上存在较大难度,让部分不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了可乘之机,应该说税务部门在规范和创新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方面还有一定的潜力可挖。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相对于2004年全国纳税300强没有房地产企业而言,广州纳税百强中有12家房地产企业入围,说明广州房地产业的发展还是比较健康和成熟的,纳税也是相对规范的。”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