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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提高构建和谐社会本领

[ 2007-02-06 18:44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棚改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改变了城市面貌,也提高了党委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民心工程对人民负责 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

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属于群众工作。辽宁棚户区面积大,关系百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棚户区改造作辽宁省的一号民心工程,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也直接考验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在棚改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协商等手段维护棚户区群众的利益,使党的群众工作取得实效。为了让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各地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座谈会,进行了大规模的入户宣传,广大党员走千家访万户,足迹深入棚户区的每个角落,讲解政策,温暖人心,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在棚改过程中,从搬迁到回迁,从政策到待遇,从安居到乐业,可以这样说,能替棚户区居民想到的,党委和政府全都想到了、做到了。棚改让百姓真真切切地得到了实惠。前不久,省监察厅牵头的联合检查组抽查走访了65户动迁、回迁居民,他们对拆迁、回迁中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执行满意度为100%。

阳光工程确保公平正义 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

公平正义促和谐,出合力。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各地在动迁、回迁工作中,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如丹东市组织召开棚户区代表、开发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参加的听证会,向棚户区群众公开拆迁工作人员名单、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与开发企业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承诺书》、《棚户区改造回迁承诺书》;葫芦岛市制定了将改造区域的补偿安置标准公开等“八公开”制度;阜新市在回迁中坚持“严格按序号选房”、“选房结果公开公示”等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主动服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把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重点环节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协调有关部门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这些措施的实行,确保了棚户区居民的权益,有力化解了矛盾,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创新工程科学务实 提高激发社会活力的本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如此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史无前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棚改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工程”。棚改体现了党和政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能力,增强了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面对棚改187亿元的巨大资金需求,省委、省政府采取政府补一点、政策减一点、企业筹一点、个人掏一点、市场挣一点、银行贷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把棚改这一民心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和廉政工程,在机制上做到管钱和决策分开,重大资金问题几个部门要联合审查、联合监督,做到阳光、公平、透明使用,保证每一分钱都花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在整个棚改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调动棚户区群众、房地产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了棚改的高效有序进行。

效率工程见证振兴速度 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

棚改工程效率极高,被誉为“辽宁速度”。在速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与正确领导,是合法拆迁、合理安置,是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在棚户区改造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发挥了核心作用,各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广大党员干部放弃节假日、昼夜坚守在棚改第一线。抚顺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承担着棚户区改造的人、财、物统一调度任务,每周召开2-3 次调度会,2005年以来累计召开了118次调度会,协调处理了1970余件错综复杂的具体问题,为棚户区改造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党委和政府统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与整合土地资源相结合,与矿区转型相结合,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与建设城市新的功能区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社区相结合,进一步整合了社会资源,健全了社会管理体系。各级干部在棚户区改造中得到了锻炼,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从拆迁、规划、建设到回迁和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管理经验。

和谐工程如春风化雨 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棚户区改造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时了解和掌握棚改中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营造出以和谐棚改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拆迁和回迁是城市建设中的一大难题。棚改工程拆迁面积巨大,拆迁和回迁涉及的居民人数巨大,但由于出发点是为民,工作方式体现了民主、依法和科学,落实了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了危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整个拆迁和回迁过程高效进行,既增强了社会活力,又保持了社会安定有序。社会稳定建立在人们之间利益关系协调的基础上,棚户区改造彻底改善了原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这就极大地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率,使和谐辽宁建设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