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2012-02-20 09:45:55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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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王明浩)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北京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二五”时期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的6成以上。这5年中,全市要竣工各类保障房70万套,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新近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十一五”时期,北京累计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房48.5万套,完成原定计划目标3000万平方米的近1.5倍。累计投放保障房用地3603公顷,占同期住宅供地的45.5%。保障房建设完成投资1059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7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9%。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解决了约4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十五”时期的2.5倍。2011年,北京新建收购保障房23万套、竣工10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今年确保新建收购16万套、竣工7万套,同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如何在5年内完成100万套建设收购任务?按照规划,北京将增加保障房土地供应量,优先安排保障房供地,供地计划单独列出,供地指标分解落实到区县,各类保障房分别列明。全市将安排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于保障房建设,保障房用地实行“净地”供应,在供应前就要完成征地、拆迁及地上物清理工作,具备“当年供地、当年开工”条件。规划还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均需配建保障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在轨道交通沿线等周边区域的住宅用地配建比例还要适当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安排建设、收购的100万套保障房中,公开配租配售50万套,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置住房有5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万户。规划明确要大力发展公租房,供应量在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的占比超过60%,即应该在30万套以上。各类主体建设的公租房均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和规范建设、设计标准,并根据青年、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设计单身宿舍、青年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样化的公租房。

“这样做的目的,是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引导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优先承租公租房,同时,注重完善经适房、限价房等出售型保障房配售政策,优先配售给老龄、重残、大病、家庭成员多、轮候时间长的申请家庭。

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为把保障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群众,北京将健全保障房准入、审核和分配制度,建立与房屋交易、权属、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车管、社保、地税、金融等数据系统联网的统一的保障房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动态化管理和实时审核。建立保障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坚持“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综合考虑申请家庭人口数量、成员年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类型房源的分配规则和顺序,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

保障房的“门槛儿”也将调整。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将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轮候人群数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价格等因素,动态调整保障房准入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北京还要求推进住房保障立法,明确住房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方式及保障水平;规定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把住房保障资金列入政府财政专项预算;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的责任等,并建立科学的住房保障评价考核体系,对住房保障管理职责分工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和督查考核,建立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完善奖惩机制,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来源:人民网 编辑:张少虎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房建设 房用地 保障方式 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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