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司法拘留仍不还款 自贡一“老赖”被判刑

作者:刘春华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16 1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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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王霞 记者 刘春华)3月16日,记者从自贡市沿滩区法院获悉,一名“老赖”被司法拘留两次,但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两天前,这名“老赖”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其当庭表示服判。这也是自贡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沿滩区法院判处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林某某是四川某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住自贡市自流井区。自2014年4月起,林某某和妻子陈某某以做生意需周转资金为由,先后两次向沈某共借款300万元。

2015年1月,因林某某未归还借款,沈某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4月,自流井区法院判决林某某、陈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沈某借款本金300万元。林某某未提出上诉。两个月后,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后由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沿滩区法院执行。

2015年8月初,沿滩区法院向林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2015年10,林某某夫妇将其位于浙江省某市的房屋变卖130万元,除归还银行贷款100万元外,余款归个人使用未向法院申报。此后,林某某虽两次被沿滩区法院司法拘留,但仍然拒绝还款。去年7月,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沿滩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某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沿滩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沿滩法院对林某某案的审判,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同时也对通过刑事审判破解执行难作出了新的探索,是强力推动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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