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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降低落户门槛引智引资

Updated: 2008-09-18 11:42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为了更好地引智引资,长沙积极放宽城区落户政策。

长沙以往的相关政策规定,凡在长沙市兴办企业注册资金达50万,可办理该企业法人代表入户,在此基础上,企业年纳税4万元,可办理员工一人入户,年纳税8万元,可办理员工二人入户。

而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来长投资3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者、年纳税3万元以上或安置就业10人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意见》还取消留学归国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落户限制条件,并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允许大专以上毕业生及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先落户后就业”;具有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或取得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凭就业劳动合同办理落户;在长从事非农领域生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办理本人落户,5年以上的,允许从业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冯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