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记者 吴欣
据“马仔”公诉,为了“洗白”自己的背景,“龙哥”陈垚东曾定下规矩不允许自己人互相打斗,并规定了罚款数额:砍一刀罚三万,砍两刀罚六万。不过,对此,陈垚东并未承认。昨日,“沙井新义安”案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多位被告人的供述,透露了“沙井新义安”涉黑组织内部运作的许多细节。
拜“龙哥”,先要包红包
庭审显示,上世纪80年代,“龙哥”陈垚东的叔叔陈锡波,绰号“肥仔波”,已是香港黑社会组织“新义安”的成员。其潜回深圳后在沙井当地组建“飞鹰帮”,“飞鹰帮”当初还未脱离黑帮早期靠血雨腥风抢地盘的特点,械斗严重,于1991年被深圳警方打掉。随后,陈锡波返回香港,转为幕后操纵,由其侄儿陈垚东在沙井当地重新聚集势力。当时陈垚东组建黑社会参照“香港新义安”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方法,同时依靠在沙井当地的宗族势力,快速崛起。
2000年陈垚东在沙井当地开张创世纪酒吧,为了壮大声势,陈锡波专门请来香港“新义安”龙头级人物到场撑场。此后,陈垚东手下的马仔和外人都以为陈垚东有“香港新义安”背景,对外做生意均打“沙井新义安”旗号,当地居民也颇为忌惮。还有被告的证词称,这位老大观察后觉得沙井“新义安”与香港“新义安”不同。陈垚东本人也认为,其帮派并非香港“新义安”的分支。
根据被告人供述,加入沙井“新义安”的门槛并不高,通用的方式是给老大包红包,红包数目偏爱以3、6打头,如包36元、360元、3600元。很多“马仔”供述称,因为觉得“龙哥”很有势力,在当地无人敢惹,自己觉得有人撑腰,也很有面子,所以主动投入其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