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为民法典的立法和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
2017-04-26 22:22:36

光明网讯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沈德咏在会上强调,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法治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优势,全力做好民法总则的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开展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研究工作,为制定出一部既符合中国现实国情又富有时代精神的民法典作出积极贡献,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沈德咏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就编纂民法典作出重要指示,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也是全国广大法官的殷切期盼,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加强对编纂民法典重大意义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踏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忱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圆满完成好这项时代重任。

沈德咏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划时代立法工程,是体现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通过编纂民法典,可以在私法领域有效落实宪法人权保障原则,有利于在法治化轨道上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编纂民法典,将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对规范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沈德咏强调,要立足审判实践,精准做好民法总则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把学习民法总则作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大事来抓,加强民法总则的业务培训工作,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含义,为下一步适用好民法总则奠定坚实基础。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总则的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指导司法审判的重大意义,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民法精神深入人心。要做好民法总则适用规则的研究工作,对民商事领域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分析清理,确保在民法总则施行后,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沈德咏强调,要扎实做好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研究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加强对民法典编纂立法规律和民法典各分编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级法院特别是一线法官的意见。要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优势,梳理司法解释,整理实务观点,汇总典型案例,积极为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建言献策。要对体现民法典编纂的时代特色、维护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容作充分论证,既要重视对传统民事权利的保护,又要反映“互联网+”时代的新型民事权利和我国人权事业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取得的新进展。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保质保量地做好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研究工作,研究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各司其职,群策全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协作,形成合力,紧跟立法步伐,坚决贯彻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全力做好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研究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杜万华主持会议并介绍了前期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以及下一步民法典分编编纂工作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最高法:为民法典的立法和实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