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川言必信和两名高管遭处罚

来源:千龙网
2017-04-07 18:58:44

千龙网北京4月7日讯 4月6日,中国保监会四川保监局发布的川保监罚(2017)1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四川言必信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必信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足额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被罚款9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6年,言必信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潘高时系言必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时系言必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二、未足额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潘高时系言必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川保监局认为,言必信公司的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版,下同)第131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65条、第171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言必信公司罚款7万元;对潘高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李智勇警告并罚款1万元。

言必信公司的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24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66条、第171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言必信公司罚款2万元;对潘高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