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国企贪腐占比最重 融资类犯罪突出

作者:孙莹 来源:央广网
2017-04-05 20:35:13

央广网北京4月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6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今天下午发布,报告收集了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之间公共媒体报道过的602起企业家犯罪案例。其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335件,占55.65%,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占44.35%,与2015年度的媒体案例相比,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案件在绝对数和所占比例上均有所上升。

这是法制日报社旗下的《法人》杂志连续第八年发布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业界认为,它是反腐倡廉的晴雨表,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也是企业依法治理的长鸣警钟。2016年企业家犯罪有哪些特点?报告主笔、《法人》杂志执行主编吕斌接受中国之声记者专访。

报告选取的2016年媒体披露的602起企业家犯罪案例中,国有企业家犯罪占55.65%,绝对数量在历经数年增长之后,有了下降趋势。但贪腐类犯罪在总量中,仍占到最大的比重,仅受贿和贪污两个罪名就超过200例,占到总数的多半。

报告主笔、《法人》杂志执行主编吕斌分析认为,预测未来随着反腐持续加进、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治理的完善,国有企业犯罪的现象可能会持续下降。

报告梳理的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例中,涉案数额不断挑战公众能够接受的底线,大案要案频发。2016年11月开庭的广东省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庄耀的案子,涉案金额5.7亿,包括职务侵占、行贿受贿、索要财物等。而且这个人比较典型,十几年的时间把一家亏损累累、债台高筑的企业,带领成一个在广东当地赫赫有名、资产大且优质的公司,他曾经也获得很多殊荣,包括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但案发后发现,他的贪腐时间几乎持续十几年,也就是从刚刚接手企业负责人开始,就有贪腐行为。

国有企业中一些级别不高的犯罪者充分演绎了小官大贪的特点。“龙煤集团的于铁义只是龙煤集团供应分公司的负责人,实际级别非常低,但这是个肥缺,因为供应,很多采购的企业会贴他。最终涉案金额是3.06亿。”

报告分析:这类案例提示,我国现有的反腐和监督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功效。在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权力制约和合法合规教育方面,还有待提高。

报告提示的第二大特点是,融资类犯罪依旧突出。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例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诈骗两项融资类犯罪的多达81例,占到总数的约三分之一。

吕斌认为,这一方面跟目前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有关系,虽然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革,但实际上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不容乐观;另一方面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这可能是一个发展非常超前,但是监管相对滞后的行业,从而导致非法融资类现象比较突出。

报告选取了多个通过互联网金融非法融资的案例,其中特别提到了易租宝案。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截至案发后,刨去它重复投资的部分,涉案金额高达598亿元,在全国投资人超过100万人。这是非常恐怖的一个数据,很多投资人并不知道平台是什么样子的,钱融来是做什么的。

报告数据显示,因重大责任事故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与往年相比较为突出。其中,与非法存储爆炸物品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环境污染罪等相关的犯罪案例多达40例。

吕斌指出:“企业发展的再好,一旦出现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几乎就会前功尽弃,几十年的努力就白费了。水滴石穿,过分追求利润,降低风险和安全意识,一旦出事,往往非常严重,企业家根本没有办法去把控。对于企业家来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事故的风险应该去特别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