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丽华文轩文化公司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被处罚

来源:千龙网
2017-04-05 17:17:08

千龙网北京4月5日讯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发布的京文执罚(2017)第5001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丽华文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查验供货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或电子文件,并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北京丽华文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北京丽华文轩文化公司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