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状告江南同人小说侵权 该案存在灰色地带引关注

来源:参考消息网
2016-10-25 17:06:23

金庸状告江南同人小说侵权 该案存在灰色地带引关注

  金大侠这些年来不断打破沉默,积极替自己维权。

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公告,金庸在诉状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诉状还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此外,四被告还要共同赔偿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等。该案将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这边,金庸将一纸诉状递交给法院,如同他在多年前曾谈到过的,“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金庸还曾提到,周星驰在电影《功夫》中用了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郭靖、黄蓉这些人物,每用一次就要付1万元钱。看来,这一回金大侠是对多年前言论的兑现,他要与同人小说作者和出版方较真儿了。

那边,《此间的少年》依然卖得红火。昨天,进入亚马逊中国、京东商城、当当网等,该书仍在销售。该书十周年纪念版于2011年出版,在京东商城至今还位于青春文学畅销榜的第37位。华策影业也曾对外公布消息,《此间的少年》将改编成电影。

此外,不得不说的是,金大侠这些年来不断打破沉默,积极替自己维权。2014年,他就曾联合国内获得授权的两家游戏厂商搜狐畅游和完美世界进行维权,《大掌门》《金庸群侠传》《金庸小说》等多款游戏被起诉并且要求赔偿,有些游戏则大幅度修改游戏设定以避开相关版权约束。

江南发声少债老还,对前辈深感抱歉

“作为读者,将与自己喜爱的作者首度交流,却是在司法层面,情绪非常复杂。”作家江南说,“少债老还”,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自己都为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感到抱歉,并对由此给金庸造成的困扰感到非常自责。

说起来,《此间的少年》竟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15年前该书发表于网络,后于2002年出版,再版了三次。书中,江南用武侠人物的视角记录了自己的青春,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很多读者认为《此间的少年》是江南最好的作品之一。

不仅读者没想到,江南自己也没想到,这部写于十几年前的小说,会让他接到一纸诉状。前天夜里,江南通过微博首次发出声明称,“书中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他说,情节基本是他在北大读书时候亲历的校园生活和听来的北大逸闻,他还把自己代入了其中“令狐冲”这个角色形象。江南还透露,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儿的心理”,写这部《此间的少年》就是“娱人娱己”。

谈及该书的出版,江南当初也是“惴惴不安”。最早出版的时候,他和出版社也曾就书中人名的问题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人士,被告知这种形式在当时未曾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决定正式出版,而他确实并未有侵权的想法。目前,他已将相关法律事务交给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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