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东等高官是否涉案?
黄光裕案全部卷宗中,都未提及郑少东等高官
“举报几个贪官,对于黄光裕没有坏处,按照法律规定,单位行贿罪最多也就判5年,多举报还会有助于黄光裕减刑”,一位知情人说。
从目前的判决书来看,黄光裕案并未发现很多高官牵涉其中,最终被起诉的也只是几位公安、国税系统的中下层官员。这的确有点让人出乎意料。
黄光裕因涉嫌经济问题于2008年被捕。随后,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的郑少东,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的陈绍基,时任浙江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时任深圳市市长的许宗衡等一大批部局级官员落马,且都被传与黄光裕案有关,一时间,大江南北多少官员落马,皆被爆可能“涉黄”。
郑少东、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都是或曾是广东官员。坊间传闻,除了粤系干部,在黄光裕的“交友圈”中,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黄松有案已于今年初审理,黄松有以贪污、受贿510余万元获无期徒刑,但判决书中并未像传闻中说的那样,显示其涉及黄光裕案,也未涉及中诚广场执行案。
至于郑少东,他在黄光裕被抓后,还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开提出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舆论普遍猜测他是为黄光裕辩护。
另一位被坊间确信与黄光裕牵连最广的便是商务部条法司原副司长郭京毅。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检方指控郭京毅的四宗罪中,确有检方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但这一叙述并未体现在黄光裕案的起诉和判决书中。
这些高官到底与黄光裕有何牵连?至今不清楚。
记者采访了参与办理此案的知情人士,他表示,黄光裕案的所有卷宗中都没有涉及以上高官的内容。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
也许他们根本就与黄光裕案无关,只是时间上正好与黄光裕被捕存在先后关系。他们到底是否涉案,至今还是一个谜。
主动交代行贿以求减轻刑罚
知情人表示公安审讯记录有所体现
原定于去年12月审理的黄光裕案于今年4月14日、15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展开了为期一天半的庭前证据开示。4月22日,黄光裕一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获准进入法庭的人士透露,庭审辩论主要围绕着“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的定罪展开。对于行为事实,黄光裕供认不讳。
非法经营罪涉赌
澳门三个月赌掉8个亿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7年9月至11月期间,黄光裕将8亿元人民币直接或通过地下钱庄方式在香港私自兑换成港元,最终流向澳门赌场。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伍健华曾透露,黄光裕喜欢豪赌,他在有“公海赌王”之称的连卓钊于澳门开设的赌厅赌博时,大多用伍健华的名字。连卓钊的赌厅与黄光裕都是港币结算,黄光裕赌博可以不带现金,连卓钊最高时给他的预支赌资额度达到2.8亿港元。
而黄光裕归还连卓钊赌债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大多数情况是黄光裕从内地调拨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偿还。赌厅人员提供一个内地地下钱庄的账号,由黄光裕将钱汇过来。
据黄光裕供认,他自2006年至2008年,总共动用了大约人民币10亿元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在香港接收港币。
对此,公诉人指控,黄光裕的上述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而辩方律师认为,黄光裕只是以人民币还债并没有参与换汇,地下钱庄是在帮助赌场接收赌债,而不是帮黄光裕还赌债。黄光裕只是将人民币汇入深圳的相关账户。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