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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政府办” 湖南推行农村教育保障新机制
[ 2008-01-18 16:52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湖南省政府确定的2007年“8件实事”之一。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湖南省开始全面推行农村医务教育新机制改革,其主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农村中小学校校舍改造维修长效机制。

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实现了由“农村教育农民办”向“农村教育政府办”的转变。一方面减轻了农民和学生的负担。2007年全省共为符合政策要求的652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175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春季学期为31.6万农村贫困寄宿生提供了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秋季学期提高到41.8万人。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全省春季学期回流学生68216名,其中辍学生6353人。三是有效提高了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农村小学人均达到200元,农村初中人均达到275元,并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保障范畴。四是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了乱收费现象。

2008年,湖南将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将“一补”标准从小学、初中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二是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是逐步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300元、初中每生500元。

四是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中部地区由每平米300元提高到400元,西部地区由每平米400元提高到500元。

与此同时,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湖南省将免收全部87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和信息技术费,并取消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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