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族涉入“机要费案”证据曝光(组图)
[ 2007-09-11 10:15 ]

  
吴淑珍各式各样的珠宝,图8价值132万新台币的Tiffany一卡钻戒,部分钱是用机要费来买单。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陈水扁日前正式宣布他一家入涉入“国务机要费案”的所有证据,都列为“绝对机密”,还要“永久不得公开”。虽然陈水扁的图谋能否达成,还得看“大法官”如何裁定,但陈水扁这一动作已产生“寒蝉效应”,电视台也不敢再度展示这些早已公开的证据,因为有可能遭民进党当局以“泄密”罪起诉,一旦罪名成立,要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公开说过“国务机要费案”一审有罪就会下台的陈水扁,当看到案情对他越来越不利,不但采取不让妻子出庭的手段,极力扰挡司法进程,还使用卑劣的手段抹蓝、抹红检察官和法官。眼看案件一审判决将要到来,陈水扁最后不顾任何承诺,祭出狠招,把当初他自愿交给检察官的证据全部列为“绝对机密”。

台湾法律学者姚立明指出,陈水扁这一招能否成功,还得看“大法官”会否认定这些证据是否机密。然而,陈水扁至少已达到拖延案件审理的目的。他指出,在“大法官”裁定之前,这宗案件无法再审理下去,因为检察官在法庭上再提出这些证据,又或者法官在判决书上引用这些证据,都要承担“泄密”的罪名。

就连一向“大胆”的台湾媒体也很小心处理,不敢展示这些证据。不过,陈水扁这些所谓的“绝对机密”,早已公诸于世,包括吴淑珍向“贵妇团”收集回来,用于虚报机要费的发票;陈幸妤帮她儿子买衣服、买儿童书籍的发票;赵建铭跟朋友吃大餐的发票;还有陈水扁为了做假帐,而编造的“南线专案”详情。

  

  2006年7月,国民党“立委”邱毅出示的影印本显示,“台湾红”负责人李碧君将君悦酒店大额发票换成多张小额发票,供陈水扁报账。

  

  在台湾想展示陈水扁一家用来骗机要费的发票,有可能要坐七年牢。

  

  “蓝委”李庆华踢爆陈水扁虚构“南线专案”中的甲君,就是台商龚金源,由龚签名领款,帮扁消化机要费。

  

  陈水扁的“假情报员”龚金源。

(来源:人民网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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