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龙:基本法为人权自由提供宪法保障
[ 2007-06-27 16:47 ]

黄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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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黄仁龙在当选特区律政司司长之前就已经为香港人所熟悉,他从平民小伙变成大法官的奋斗史是不少港人满心钦佩的传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新近公布的第三届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名单上,律政司司长后面仍然是“黄仁龙”这个响亮的名字。

在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之际,《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记者走近这位帅气的律政司司长,对“香港传奇”黄仁龙进行了采访。

China Daily:请您谈一下10年来香港法制总体的发展状况。

黄仁龙:我用一个例子说明“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制现状,每年1月都有一个香港法律年度的开启典礼,我和终审法院大法官都会戴假发、穿黑色或红色的袍子,听国歌,然后才就席做报告。这个典礼代表“一国两制”下香港法制的沿续和发展。这不光在形式上,在实质上也做的很好。

香港是普通法的管辖区。在高级法院,英文还是法律语言。香港有大律师和律师,律师是香港司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1997年6月30日前的律师在回归后大都过渡回任。现在新的律师都由独立委员会去聘任。终审法院每次审讯,都有一位海外法官参与。

香港可靠的司法水平不仅给市民信心,在国际上也备受推崇,很多国际评级机构对香港的法制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对香港扮演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China Daily:怎样理解基本法和普通法的关系,怎样看待三度释法?

黄仁龙:基本法对香港法律设定的基本基调是延续,如果香港本地立法和基本法的原则有冲突,则基本法有凌驾效用。和基本法有冲突的本地立法不成立。基本法为基本的人权和自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宪法层面的保障,而且这种保障涵盖的范围很大,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以及对财产方面的保障等。

三度释法的原因很有争议性,不过在几次法庭诉讼后,一种共识得以形成,即在新宪法的框架下,对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基本法所有条文使用解释权,而且不仅仅限于有具体案件的时候,这已经有定论了。

但是可以理解,香港的法律专业人士都是在普通法的框架下训练成长的,他们当中一些人可能对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拥有对宪法的最终解释权感到不适应。无论如何,在国家法律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基本法是国家层面的法律。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非常清楚基本法对香港的影响力,不会轻言释法。主管基本法释法工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员乔晓阳说过,释法在万不得的已情况下才会做。我也希望我们在这一方面有更多经验后,释法会减到最少次数。

China Daily:为什么香港有很多司法复核?

黄仁龙:基本法已在宪法层面为基本人权和自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保障。在一些个案中需要按照宪法层面的保障去推翻本地法例。司法复核不是香港特有的,在英国也同样存在。司法复核是根据宪法层面约束力保障人权的进程中必然的程序。

司法复核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好办法,已有越来越多的司法复核是由于一些复杂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本是可以通过讨论或是由行政机关来解决的,法院不应当承担这些压力。

但司法复核有益于香港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基本法已经规定出基本的骨架,那么那些具体案例、挑战和判决将构成肌肉和骨骼,一个整体则可形成。

China Daily:请您简单介绍一下香港和内地法律界的交流情况。

黄仁龙: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交流有很多渠道,这种交流在几个框架下已经历了好几个阶段,可以说在去年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进入第三阶段后取得了突破。 比如,原来关于内地和香港合作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规模的限制性规定已被淘汰,对在大陆工作的香港律师限制居留的规定也已取消,CEPA营造了双赢局面。

除法律服务工作层面的交流外,其他的官方和非官方层面的交流还很多,特区律政司和大陆方面有合作协议,邀请内地律师到香港访问、邀请内地法律官员来学习普通法,提供实习机会等活动对于双方的了解很重要。

China Daily:您怎样看待国家实施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对香港司法界有什么影响?

黄仁龙: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纳入宪法,这是用庄严重视的态度去追求法治。

我有听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的报告,他们都很坦白,很勇敢地承认现在制度的不足之处。我看到了锐意改善的决心,不仅仅是在原则上,也在实践上。

去年4月我访问北京时了解到,在国家加入WTO后有大量的立法工作要做,以和国际准则接轨,包括针对银行和保险等行业的立法。大陆律师的知识结构很全面,有许多还在外国攻读法律学位。内地法律界人士也不仅仅关注在经济领域的立法,而且也关注在环保、家庭暴力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他们已具备相当的开创性。

至于对香港的影响,依法治国实施以后我们开始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我们也获得许多信心。依法治国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动力,我们能共同进步。

China Daily:请您谈下现在做律政司司长和以前当大律师有何区别?

黄仁龙:感受良多。香港的大律师不需要大的律师楼,只需要一个秘书和一个帮忙拿东西的助手。律政司是香港最大的律师楼,现在有1000多人,300多名律师。

我以前做大律师时主要是为一些个人客户服务,处理民事、财产、公司个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不过在参与律政司工作后,我开始理解法律服务更深的意义,尤其是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担任律政司司长后我面临着挑战,但也有很大的成就感。

China Daily:在律政司的工作中将怎样落实基本法?

黄仁龙:这将体现在很多方面,事实上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就在落实基本法。每一条新的条例、重要的政策要推出的时候,政策制定部门都会事先把新政策送到律政司,审查是否和基本法相符合。10年来,也曾出现过争议性的事情。我们需要解决这些事情,并从最终的裁定中不断学习经验。

在宣传普及基本法方面,律政司已经将基本法文本上传到因特网上,并通过讲座等方式让市民不断加深对基本法的理解。

基本法保障基本的人权和自由,我们一直在努力落实这些原则,我们将向国际人权保障机构去传达香港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发展进步。(记者:吴娇 编辑: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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