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气与中石油磋商俄天然气出口中国条件
[ 2006-10-19 15:14 ]

俄气与中石油磋商俄天然气出口中国条件

环球在线消息: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公告中说,该公司总裁阿列克谢·米勒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陈耕讨论了《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的实施进程。双方指出,商业谈判卓有成效。

新闻稿中进一步说,这里指的是在优先考虑西线的前提下就俄罗斯天然气沿西线和东线出口中国的主要条件进行协商。

谈判中双方对中国经济对载能体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海外购买量增加等情况给予了特别关注。因此,组织俄罗斯天然气对中国的出口被赋予特殊地位。

但是,新闻稿中指出,俄罗斯天然气出口只能在优先满足俄罗斯消费者天然气需求的条件下通过统一的出口渠道来实现。

目前,天然气在中国的能源消耗中所占的比重是2%,未来五年内这一份额可能增长到10%。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4年10月14日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这个协议规定了广泛的合作方向,其中包括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组织俄罗斯天然气对中国的出口的问题。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6年3月21日在北京签订了《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该文件中记录了就天然气供应期限、数量和线路以及定价公式所达成的主要原则。

双方计划2006年底结束有关俄罗斯天然气出口条件的商业谈判,以便在2011年开始沿西线向中国出口第一批天然气。(来源:俄新网 编辑: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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