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消息:昨天上午11时,市食品办紧急召开会议,针对群发性“毒螺事件”,向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场所发出暂停购进、销售福寿螺的市场控制指令。食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自即日起再销售“福寿螺”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市食品安全办新闻发言人唐云华表示,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场所水产品监控力度,采取严格措施防控广州管圆线虫病在食品中的危害与风险。
食品办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从即日起,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场所等各类食品经营者一律暂停购进、销售、加工福寿螺;严格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水产品进入本市市场销售,必须提供县级以上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薄弱环节的监控,严厉打击水产品场外交易行为,严格规范夏季露天餐饮活动,加强对社区周边、繁华街区和集体用餐单位的监控,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各类水生动物产品中致病菌和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的抽查监测,发现不合格产品或重大危害、风险及时采取严格、果断的食品市场控制措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不遵守水产品市场控制指令的食品经营者,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正确的水产品采购、加工、操作、食用方法。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曹中生表示,商家现有的存货应立即自行销毁,并不得再购进和销售“福寿螺”。记者发现,目前,公交天民市场、红桥市场、岳各庄市场等10余家水产品批发市场早在上周已经纷纷停止进福寿螺,二级批发市场可能成为禁售的“重要环节”。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该指令要求禁止购进,如果游商送货上门,有餐馆饭店购买也属于违反规定。
另外,市食品办表示,如消费者发现有商家违反规定,可拨打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