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流行拍裸体艺术照 为留下青春时的美丽(图)
[ 2008-04-23 09:09 ]

律师:

拍摄前务必签协议

不过,有多位有兴趣拍摄裸体艺术照的女性对照片的安全性表示担心。近来屡屡出现情侣地铁不雅照被传上网、女教师裸照被泄露等事件,自己单纯地出于追求美而拍摄的照片会不会被某“奇拿”放上网陷入“艳照门”一样的麻烦呢?

一位拍摄过裸体艺术照的徐小姐表示不担心,因为“我又不是名人,勒索我对他有什么好处?”但大多消费者还是表现出顾虑,还有一位陈小姐说自己的男友不允许自己拍。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黎达表示,除了名誉权、身体健康权等之外,我国对于“隐私权”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纳入“一般人格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人格权享有保护原则。他提醒消费者,在拍摄照片之前,要与影楼签订合同,保证底片必须销毁,不能以任何途径外泄,如果违约罚款多少元等。如果发现外泄,消费者可以状告影楼违约,要求精神赔偿,因为国家对于违约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如果未签订合同,只是状告影楼侵犯隐私权,则法院不太好界定,因为国家对于隐私权目前保护得不完善。

编辑:杨鑫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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