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中日世代友好的社会基础
[ 2008-10-24 09:32 ]

1978年10月23日,邓小平访问日本,并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两国批准书互换仪式。图为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在首相官邸设宴欢迎邓小平副总理一行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1978年10月23日,当时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在日本和福田赳夫首相出席了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条约正式生效,成为中日关系的基础性文件。

当年在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上,邓小平说:“中日两国人民要友好,要团结,中日两国要和睦,要合作,这是十亿中日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发展的潮流。”

邓小平上述讲话揭示了中日和平友好的客观性和必要性。一段讲话两次谈及中日人民,凸显了这样一层含义:两国人民是中日交往的历史推动力,是中日友好的基础和桥梁。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在两千多年的交往史上,民间往来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留下数不尽的佳话,即便双边关系处于艰难的阶段,民间交往也从来没有中断过。新中国建立后,中日双方长时间、多方面、多渠道的民间交往发挥了“以民促官”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重要力量,堪称人民外交的典范。

中日复交6年后达成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中日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它提出要为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从那时起,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日邦交在各个领域都有很大发展,双边贸易额从1978年的近50亿美元增加至2007年的2360亿美元,截至去年年底,两国友好城市达到236对,人员往来达到544万人次。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两国交往进入共同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重要阶段。

当前,中日关系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两国关系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复杂问题,如何应对挑战,进一步发展中日和平友好,是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面临的现实课题。

今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日本,双方发表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确定了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指导原则,规划了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在文件中双方承诺继续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国民友好感情,对中日民间交往提出更高的期望。

发展中日民间交往,需要秉承和发扬过往成功的经验。要高度重视两国人民对双边关系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双边的人文纽带,继续发挥“以民促官”的交往方式,保持并强化中日人民世世代代友好的理想和信念。

发展中日民间交往,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两国政府恪守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保持双边关系的持续发展,这是对民间交往的重要呵护。要进一步拓展渠道,采取灵活的方式,扩大双边人员往来,为民间交往提供更大便利。青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也是传承友谊的重要力量,两国高度重视并在不断采取措施促进中日青年友好交往,今后还要大力拓展渠道,推动青年一代的全面交往和充分理解,让中日友谊代代延续。

发展中日民间交往,需要正视现实问题,从战略高度应对两国关系中面临的种种矛盾和挑战。牢记历史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妥善处理双边关系中的敏感问题。双方国民要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形成情感的积极互动。媒体要公正客观,负起责任,要营造稳定长效的舆论环境,确保民间交往成为两国长期和平友好的润滑剂和稳定器。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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