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9月19日,四川剑阁县人事局局长在县城城郊一家渔庄请客。结账时,局长大人称用餐时所买的茅台酒味道不对,而且价格太高,随后与卖酒的老人发生口角。仗着酒兴,他当众给了老人左边脸上一巴掌,右边脸上一巴掌。
10月5日,年逾七旬的清史专家阎崇年先生在无锡新华书店签名售书时,突然被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掌掴脸部。
有报道说,该男子还与制止他野蛮行径的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并骂出“汉奸、活该”等侮辱性语言。
据打人者的弟弟称,“其兄是因为不认同阎先生关于清史的某些观点,又没有与之辩论的机会,情急之下才动了手。”我现在还没有学会自己上网,但从报纸上看到,网上热议打人动机,竟有许多人认为阎先生挨打“活该”。理由基本上都一样,即认为其“美化满清”、持有“袁崇焕英雄说”等等。
尽管阎先生一再强调“打人事件不是学术之争”,并且还掏出身份证给记者看,证明自己是地地道道的汉族,大概还是不能完全让一些支持打人者放弃“掌掴有理论”。
在某些相信“拳头(强权)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人们那里,“味道不对”就足以成为自己掌掴他人的理由。阎先生虽然卖书(自己的学术观点),不是卖酒的,但与卖酒老人一样遭遇掌掴,正是因为某人自认为“味道不对”,且又没有《百家讲坛》这样的宣讲平台,于是就施以掌掴,用拳头说话。
一些媒体的舆论,在轻描淡写地说上一句“动手打人是错误的”之后,把问题“反思”到了央视,“反思”到了“话语权失衡”。《燕赵都市报》10月8日郭之纯《阎崇年实为“代人受过”》、《羊城晚报》10月8日郭松民《话语权失衡惹的祸》、《深圳商报》10月8日许石林《崔真实自杀与阎崇年被打》等文章,几乎众口一词地替打人者辩护:“谴责打人者的时候,要试图去理解他。阎先生是个学者,他通过《百家讲坛》的强势力量传播他的学术观点。但是,另一方不同意阎先生观点的人呢?无论其观点如何,他都没有同样对等的机会发布自己的观点。”这些人与打人者的弟弟观点相同,只是语言上作了一番装饰。
明明是阎先生作为一个共和国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被他人野蛮地侵犯,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即使不是站在宪法的立场上,也应该能够分清其中最基本的是非。任何人也无权因为别人的学术观点与自己“味道不对”或登上讲坛或著书立说,就用武力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
“人言被堵塞,或者信息不对称、不对等,就会造成信息"言塞湖"。阎崇年先生挨打,原因在此。”《深圳商报》上,许石林先生这段话,特别用黑体字刊出,以示重要。我不认为阎先生挨打后,“言塞湖”就疏通了,就如同不认为许先生挨打后可以让《深圳商报》信息对称、对等。打来打去的“森林法则”,很可能把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打没了。这里,我还要对那些认为阎先生“挨打活该”的网民们说一句话:假如你们渴望言论自由,千万不要和剥夺他人言论自由的人为伍。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苏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