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这些年对网络暴力危害性的强化教育下,普通人中对加强网络管制的认同率,是在上升中。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一部比韩国更严厉的网络管制法令大约终将出台吧。只是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管制一旦强化,他们失去的将有多少……
前辈曾说过,一部《红楼梦》,有人看到了淫,有人看到了爱情,有人看到了社会没落。
韩国影星崔真实之死,似乎也是如此。我们中国人看到了网络暴力,有人高呼要跟国际接轨,媒体上充斥着“限制毫无约束的网络自由”之类的文章。而最新一期的美国《时代》周刊却剑指韩国社会,“在韩国社会,带着单身女性,尤其是离婚单身妈妈的‘头衔’,那就属于‘贱民阶层’。”并正面抨击韩国媒体,“几乎没有一家媒体谈及作为一位离婚的单身妈妈生活在保守的韩国社会所承受的痛苦。”
我比较信服《时代》的说法。崔真实当年因《星梦奇缘》而大红大紫,“堪称韩国的朱莉娅-罗伯茨和安吉丽娜-朱丽,是备受全民喜爱的演员。”而后与棒球明星赵成敏结婚,生下一儿一女,但终因家庭暴力而分手。离婚后,“电影及电视制作方都忌讳给她分量重的角色。其理由就是,崔真实是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妈妈。”而她又勇敢地碰触社会忌讳,公开谈论单亲妈妈问题,希望改善社会歧视现状。这更为她带来了麻烦。
崔真实最后的确是因有人在网络上散播恶意流言而死,但没有整个韩国社会对离婚妈妈的歧视,这些流言可能产生如斯巨大威力么?对于这种现象,社会心理学上有一种说法:流言这朵恶之花,只有在合适的社会心理土壤上,才能蔓延盛开。网络在这其中不过只是一种媒介质罢了。当年阮玲玉之死,尚没有网络这种东西呢,恶意流言不同样快速传播,催逼人命!试想以针对阮玲玉的同样流言,加诸于今天国内的某位女明星,恐怕不但不能产生致命的环境压力,反而会让该明星知名度大增,更加多金吧。无它,社会心理不同耳。
有意思的是,网络暴力问题在国内总是受到特别的重视,传统媒体的重视程度又远高于普通网民,并且,越是负有更大导向责任的传统媒体,越是对此抨击激烈,呼吁加强管理的音量也越大,大体上是一种正比例关系。更有意思的是,作为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对网络实行实名制的韩国,更是不断地被作为国际惯例加以引证。“如果不引入网上污蔑罪及网络实名制,网上恶意留言引起的弊端将持续出现。”韩国政治人物的这类讲话也被广泛转载。而实名制在韩国也饱受争议,更被指“韩国的网络政策令人羞愧”,实名制的实际施行效果也不佳。这类信息就很少被报道了。这种信息选择性报道的情况,实在是很容易令人胡思乱想,网络暴力是不是就是“隔山打牛神功”中,那座倒霉的山?
前不久有着官员背景的人大代表,提议要将刑法引进网络管制,类似的管制提议这些年也一直不断,提议者的背景也类似。今日之中国毕竟不同于以往,一项涉及广大普通民众利益的政策,“民意”这杆大旗总还是要拿出来挥舞一下的。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民意是能被引导的。应该说,在这些年对网络暴力危害性的强化教育下,普通人中对加强网络管制的认同率,是在上升中。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一部比韩国更严厉的网络管制法令大约终将出台吧。只是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管制一旦强化,他们失去的将有多少。由于网络技术本身的特质,如假身份证号码、假地址等很容易制造;如网站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一一比对相关信息;等等。使得网络管制很容易就会陷入“管好人远多于管坏人”的泥沼。还有一点关键的,韩国毕竟是一个现代民主国家,“不当言论”的尺度是窄化,且边界较为明确的。而在我们的某些管理者手中,“不当言论”的尺度将有多么边界模糊又无边无际,实在是难以想象。
网络暴力是一个问题,也需要应对。但诚如有法学家所言:网络暴力所涉及的问题,在民法中都可以找到应对,完全不必再引入新法。且网络技术尚在快速变化中,立法又怎么立呢?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没有在此问题上立法,显然不是偶然的。韩国毕竟是东方国家,东方的习惯思维就是政府管制万能。可我们要明白,对于社会管理而言,绝不仅仅只有政府管制一途,还有民间社会的自管理与个人反省这样的路径可选。《时代》根植于现代西方社会,西方社会民间的自组织很发达,基督教传统也使得西方人自我反省的文化传统很强。出了问题,他们首先总是会先问社会有什么责任,自己又能做些什么,而不是偷懒地把问题一把推给政府就了事。这大约就是《时代》能够看到不一样的崔真实之死的原因吧。
(来源:中国网 作者: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