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文凭有悖教育法 国民教育的标准只能有一个
[ 2008-10-10 15:27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近日党校学历的话题又被重新提起。大约从2002年开始,就不断有相关报道见诸媒体,多是因党校学历不被承认而引发的诉讼。中共中央9月初颁布党校新条例,删去了旧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这一表述,算是一锤定音地终结了多年来的争论,也引发了新一波对党校学历的质疑。

然而许多党校表示,尚未收到相关通知,这就殊不可解了。

以中共中央党校为例,其历史可以追溯到瑞金时期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其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高级干部培训学校。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中央党校的地位并非如今日一样炙手可热,其性质依然是一所培训学校,并对地方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因为当时干部选拔并不注重学历,所以其学历与国民教育学历冲突不大。

自华国锋担任中央党校校长以降,中央党校的地位骤然提高。其后,因为“真理标准大讨论”肇始于此,似乎就成为能产生“真理”的学校。加之中央党校的干部培训性质与人事调动密切相关,因而在这30年来,逐渐成为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最重要的机构。30年来,其校长除王震、高扬之外,均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党校学历自1995年的《党校工作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就一直饱受质疑。正是这个条例赋予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序列同等待遇。因为自上世纪80年代干部年轻化以来,选拔干部的标准中增加了学历标准,许多“反右”、“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干部,由此遭遇提拔门槛。这一暂行条例规定“党校学历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待遇”,为这批干部暂开方便之门,但也为以后的学历争论埋下隐患。

有媒体报道说,党校学历在民间一度被看作是“五不文凭”:“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不用私人交学费”的文凭。话虽尖刻,却也是实情。众所周知,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干部培训学校,其学科体系、课程设置跟普通全日制高校差别甚大,其人才培养目标与国民教育的目标也不相同,这正是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党校学历的根本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虽然规定“比照同等国民教育有关待遇”,但这一条例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内部文件,其适用范围也仅限于中共党务系统,与其他系统、行业并无关联。教育行政部门若是承认党校学历,就违背了《教育法》。

中央党校此前也曾经考虑过将自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但是当时国家教委答复说,纳入体系是可以的,但中央党校的地位就变成位于北京的一所普通高校,每年的招生名额不过数百名,需要教委来分配。这对于中央党校培训干部的目标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此举后来不了了之。可见党校与教育部的根本分歧在于教育目标。

地方党校也是如此,越到基层,党校的教学质量越是不尽如人意。假如这些地方党校的学历被认可,会极大动摇人才培养的评价体系与标准。目前的国民教育体系,虽然弊端仍多,但在当前体制下,仍是唯一能评价人才学识水平的官方标准,而且这样的标准只能有一个。否则有失公平与公正,毕竟一个内部培训学校是不能与学科体系严谨的高校相比的。

所幸改革开放后的党员干部,大都通过国民教育体系获得正式文凭,高级干部在普通高校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数极多(学习效果如何那是另一回事),党校已经没有必要设立只有国民教育体系才有的硕士点与博士点。培养马克思主义高级理论人才,也可通过普通高校的相关专业,党校只需要培训与党务相关的如党建、党史的内容即可。

此次新条例删去相关内容,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的正确考量。全中国的合法高校网址都以edu.cn结尾,唯独党校网址以gov.cn结尾,这也显示出,党校其实是一个权力机构,并非教学机构。执政党重新为党校定位,党校最终还是要回归其本来地位,当然是一个重大进步,彰显出执政党必须在宪法之下活动的原则。当前国民教育体系虽然有其不足之处,但是其唯一、独尊的地位应该被尊重。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应创造出这一体系之外的文凭认定标准。

(来源:中国网 作者: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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