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女教师”背后被扭曲的慈善
[ 2007-07-28 10:31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网络最新偶像“最美女教师”又曝“内幕”,始终以纯朴善良、坚守山村小学而获得网民追捧和支持的“最美女教师”梅香,却和两位“网络推手”之间签有经纪合同,梅香所获收入的一半,将付给两位经纪人作为分成。而且恰是由于某种“分赃不均”似的纠纷,才使上述内幕公之于众。一个因远离尘嚣、远离功利而感人的故事,却借助金钱为推手,确实让许多关心、关注梅香的人大失所望。

与歌星、影星及快男、超女不同,网络偶像才是这个时代最具平民色彩的草根偶像,从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到公交MM,大多如此。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芙蓉姐姐的走红过程中尚未发现推手的力量之外,其他网络偶像的背后,似乎都有包装、宣传、炒作的痕迹,最典型者,当数天仙妹妹从被发现到被包装上市,并产生巨大经济利益的过程。这也并不奇怪,在一个充分市场化的时代,聚集了巨量人气的网络世界,必然也是一个商机无限的市场,被嗅觉灵敏的商人发现并利用,只是迟早的事情。就连靠一己蛮力独自打拼出来的芙蓉姐姐,也还是要投靠具备更多商业经验的经纪人,以实现自己的最大商业价值。

尽管如此,当人们获知“最美女教师”梅香的背后,也有经纪人的操作,而且他们之间居然存在商业契约时,还是有被愚弄、被亵渎之感。因为虽然同为网络偶像,但人们对梅香的关心、敬佩,与对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的追捧,其基本的心理动因却全然不同。芙蓉姐姐的狂放、天仙妹妹的美貌,都可以转化为娱乐价值而供公众消费,而这种消费行为所产生的商业价值,则是可供她们与其背后推手或经纪人分享的经济利益。但“最美女教师”梅香感动于人的,只有她坚守信念、坚守乡村的善良之美。这种心灵之美只要不经异化,就不具备任何可供消费的商业属性,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经济利益,虽然梅香也会随着其广为人知而收到钱物,但这些钱物是人们感动于梅香的事迹,及她和她的学生们的困境而给予的慈善捐助,却绝非基于交换原则而产生的经济收益。在一个不产生经济收益的慈善捐助过程中,却出现“经纪人”角色,其“经纪”的就只能是人们的善心和善意。

回顾梅香从默默无闻到受人关注的过程,网络并非最初的舞台和推手,报纸、电视以传统的新闻手段发现并报道了梅香的事迹之后,才引起网络推手注意,并按照网络操作的规律,以“最美女教师”的名头,将其塑造为一个网络偶像。由此可以判断,梅香背后的两位“经纪人”的眼光,或许从一开始就不仅仅局限于开掘、宣扬梅香的善良之美,及由此可能获得的爱心捐助,而是盯住了梅香被包装、异化之后而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如前所述,梅香所具备的心灵之美只要不经异化,就不具备任何可供消费的商业属性。但这个判断的反判断却是:如果经过异化,则梅香的心灵之美,便极有可能被人利用而转变为可供消费的商品。这样的企图,从梅香的两位“经纪人”劝其堕胎便可看出:怀孕生子,完全无损于梅香的善良和爱心,却可能妨碍她从一名乡村女教师被包装成一名具有商业价值的网络偶像。从目前的事态判断,梅香依然保持着一贯的纯朴,但其背后的推手,却似有不甘。

我们并不反对任何人对任何商业价值的发现和开掘,即使芙蓉姐姐的舞蹈多么不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审美原则,但只要有人看,依然具有其商业价值,在一个商业化的时代就更是如此。同时,我们也不支持那种将爱心模范神圣化的道德高调,洪战辉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同时,也有权像其他人一样学习、就业,并经过自己的努力,过上更富足的生活。甚至如果梅香愿意脱胎为一个凭借其清纯气质而走红网络的商业偶像,她也自有权利从事她愿意的各种商业活动。但人们不能容忍和原谅的,是有人试图将爱心、美德本身,异化为用以营利的商品。(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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